首页 > 新闻 > 社会 >

央媒评曹炯芳获刑:这官当得真丢人,被查前烧外币、做法事

发布时间:9889-06-05 17:17:56来源:网络转载
媒评曹炯芳获刑:这官当得真丢人

获刑原因
曹炯芳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秘书长,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二百万元。他在担任湘潭市委书记期间,滥用职权,导致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,财政不堪重负,形成33个烂尾工程。此外,他还涉嫌受贿2495万余元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,非法收受沈某等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达2000余万元。

个人背景
曹炯芳是湖南澧县人,1964年5月生,本科和研究生就读于湘潭大学哲学系。1988年研究生毕业后,在湖南省委宣传部《学习导报》任编辑4年。随后,他调任湖南省委办公厅, 12年时间里从综合调研室干部升任至秘书处、信息处正处级秘书。2004年,他回湘潭任职,先后任市委常委、秘书长、组织部部长。2013年起,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、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。2016年3月,曹炯芳任湘潭市委书记,至2021年7月离任。2022年3月,他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秘书长的岗位上被查。

贪腐细节
曹炯芳的贪腐行为主要涉及三方面:为胞兄牟利,包括从融资活动中分得巨额服务费;为商人沈某某的工程项目提供便利,沈某某则以生活照顾等多种方式获取曹炯芳的信任;以及在干部任命过程中收取贿赂。他还邀请所谓高人到家里,搞宝葫芦镇宅等系列迷信活动,求菩萨保佑自己。

结论
曹炯芳的案件反映出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在权力运用上的严重失范,以及由此带来的深远负面影响,再次敲响了对一把手加强监督和制约的警钟(http://bm.szhk.com/2024/06/05/31808386214851740.html)。

本文链接:

免责声明:本文为转载,非本网原创内容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